對於司法, 我的態度一直是不信任的, 對我而言, 這是場不公平的遊戲, 從一開始就是給懂法的人, 或是有金錢實力的人玩的遊戲.
在我還小時, 大概小學五年級吧! 父親有次應酬到很晚, 因為喝醉了不想酒駕, 所以搭了計程車回家, 就在回家的途中, 父親一不小心就吐了, 想不到司機因此對他大打出手, 父親在混亂中反擊, 扯斷了他脖子上的金項鍊, 之後警方趕到, 司機指控父親是搶匪, 要搶他的金鍊子, 他為了自我防衛才反擊.
作為筆錄後回到家, 父親酒醒後才知道問題的嚴重性, 這時司機打了電話過來, 要父親跟他合解, 否則就法院走著瞧, 父親因為自己先嘔吐, 自覺理虧, 再加上市井小民不想惹事害怕上法院的心態, 所以答應跟司機合解, 司機要了50萬, 父親當天就給了他現金. 不懂法律的父親不知搶劫是公訴罪, 私下合解根本無濟於事, 更何況父親願意私下合解, 反而讓這位心懷不軌的司機在未來開庭時, 一口咬定父親作賊心虛, 父親後來被依強盜罪收押禁見.
期間司法黃牛不斷到家裡騷擾, 告訴家人他們多有力, 姑姑為了父親請假到高雄住, 因為母親一直是個懦弱溫和的家庭主婦, 她除了以淚洗面外, 根本處理不了這種事, 父親被冤枉吃上牢獄之災, 她的生活頓失依靠, 又要照顧我和妹妹. 所以書念的多, 一向強勢的姑姑就到高雄處理官司的大小事情. 首先是先把父親聘用的律師換掉, 那位大律師看準了母親不懂法, 對母親態度惡劣, 除了跟母親要錢其他問題完全不回答她. 姑姑找了一位好律師, 並且把不斷上門打擾的司法黃牛趕走, 這時我們耳聞, 那位檢察官愛拿紅包, 父親會有事就是因為沒送紅包, 不懂規矩, 母親原本又要花錢消災, 但姑姑堅持要走乾淨的方式. 她說, 我們又沒做錯, 為什麼要跟人家和解? 為什麼要送紅包? 這些都是不對的不合理的, 我們不該輕意的低頭.
父親在兩個月後獲釋, 最後獲判無罪, 也拿到了國家賠償.
但這件事在我小小心靈上的震撼, 非言語可以形容.
首先是人心的險惡. 司機可以為了逃避自己打人理虧的惡行, 而隨便羅織罪名加害於人, 之後更利用父親怕事的心態, 再敲他竹槓, 最後在法庭上還誣指父親想要收買他, 花錢了事. 人心險惡至此, 讓小小年紀的我, 瞠目結舌.
再來是司法的可怕. 原來法律不是拿來保護無辜者的, 法律是用來保護會胡言亂語, 懂得玩法弄法之人, 法律也是執法人員拿來要脅老百姓以增加財富的工具. 而不懂法律者, 身處弱勢者, 書念的不夠的人, 只能做個待宰的羔羊.
那陣子我看著母親的眼淚, 姑姑的奔走, 曾祖母的憂心忡忡, 一切一切, 讓我印象深刻, 也讓我一個10歲的小孩子, 對法律產生了深深的不信任. 因為知道法律保護不了小老百姓, 這是個弱肉強食的社會, 如果我們是貧苦家庭, 連律師都請不起, 那父親是否真要因為莫須有的罪名, 而在牢獄渡過漫長的歲月呢? 我們家或許相對幸運, 父母雖然知識不足, 個性軟弱, 但仍請的起律師, 好的律師, 讓父親得以刷洗冤屈, 但社會上有多少小老百姓因為執法人員的傲慢偏執與貪腐, 而蒙受不白之冤呢?
那個經驗讓我學會, 只有自己準備好了, 武裝好了, 別人才不會也不能侵犯你, 所以母親經常說我像刺蝟一樣, 太過強勢, 但這只是我受傷後學會的武裝, 為的只是自保而已! 為了保護自己, 以及保護我心愛的家人! 保護他們, 不會再有機會, 受到委屈, 蒙受不白之冤!
20年過去了! 這個社會改變了多少? 當綠營人士一個一個被以各種羅織的理由給押進大牢時, 我心中受傷的小小心靈, 又再度甦醒, 哀嘆司法的停滯不前, 到底要到何時, 台灣的司法, 才能成為伸張正義, 而非迫害人民的工具!
這個故事, 我放在心裡將近20年, 終於能在今天一吐為快! 我由衷的希望, 台灣司法的春天, 能夠快快到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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